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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1年卫生系列高级职务评审程序是什么?

来源:卫生高级职称报名 更新时间:2022/2/18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考试题库 评论

2021年重庆市高级卫生职称申报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您理解,医疗在线排序如下:

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各单位需登录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183.230.146.15:20553),按《重庆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可在官网、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sjkw.cq.gov.cn/,“政务公开”一栏下载本通知附件,或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报名,报名者需登录。2019年和2020年的注册申报用户,在关联公司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无需重新注册账户,即可使用原账户登录系统填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应向下列单位申报:

(一)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2)国有企业职工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三)非公人员(含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档案在重庆的,由存档机构和工作单位(与社保参保单位一致)所在地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变动办公室)推荐。

其中,工作单位和档案均存放在我市的,需有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市内外连续计算);单位在重庆工作,档案异地存储的,需在我市参保1年以上(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异地工作的单位(提供1年以上的异地社保缴纳记录)和档案需在我市保存1年以上。

(4)重庆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市进行职称评审的,由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4),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评审验收。

(5)申请破格的人员按程序审核签字。填写《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5),已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批准。

(6)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经历不满一年的,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执行“先评后赔”政策。同时应填写《承诺书》(附件6)。

2.登录重庆市卫生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按照《重庆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的要求在线填写相应信息,上传相应的电子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须交单位审核,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网上上传。

(二)单位推荐。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网上申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网上的电子文档进行认真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根据相应专业、级别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和评审。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明确的,各单位应当通知申请人限期补充完善。申请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请。不符合相应专业、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申报。

各单位应根据申请人的考核和表现选择推荐人选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信息系统,严格审核申请人的临床业绩材料,确保申请人的临床工作量真实。同时,各单位要为每位申请人出具一份临床表现和临床能力的鉴定材料(该材料只考核所从事专业的临床表现和临床能力,不表述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科研、论文、教学等情况)。对于一线医务人员,单位必须提供其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业绩的鉴定材料。

《重庆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由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线医务人员资格证(附件7)、各单位推荐人员的评审材料和代表作品应在本单位公共场所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在本单位办公平台公示。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申请材料。

经公示无异议或核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由网上签署意见的单位负责人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部门审核

县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下属单位的申报材料。县级人事代理机构负责审核非公组织和流动人员的申报材料,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负责审核上报本地企事业单位申请材料。考核合格的,由单位负责人在网上签字,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市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上报,市人事代理机构负责非公组织和流动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由单位负责人在网上签署意见,提交市卫生健康委。

(四)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受理材料

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按照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并完成注册。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提交的,不予受理,网上退回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手续不全的,一次性通知,逾期不补正(材料未经公示不得上报。

)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委会评审

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将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委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正高级职称专业答辩(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后申报人员不再参加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评审终止

出现以下情况评审终止,评审终止后,将按程序返还申报评审材料(作为查证处理证据的材料除外):

1﹒在评委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

2﹒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

(七)评审结果核准

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按照要求向市职改办报送评审情况,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便利公众查阅,评审结果公示信息报送市职改办同步公示。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查无实据的评审通过人员,将代拟的职称资格确认通知报市职改办确认印发。属委托评审的,向委托单位出具评审结果通知或函复评审结果。

职称资格确认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呈报单位须将职称确认通知转发申报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将完善《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盖章手续并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领取申报评审材料,逾期未领取的,如有遗失,责任自负。《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八)复查

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

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

复查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超出时间的不予受理)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了解更多:重庆市2021年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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